未保存登記介紹

未保存登記建物貸款 就是說土地上的房屋並沒有申請「建物所有權登記」,簡單來說就是房屋並沒有"建物所有權狀",對於這樣的房屋與土地通常銀行都只能認定土地的價值而已,所以要向銀行貸款實在不太容易。

下面將為您介紹未保存登記是什麼、可以借款嗎、怎麼申請保存登記

未保存登記 建物就是說土地上的房屋並沒有申請「建物所有權登記」,簡單來說就是房屋並沒有"建物所有權狀",對於這樣的房屋與土地通常銀行都只能認定土地的價值而已,所以要向銀行貸款實在不太容易。

但是,未保存登記房屋雖然沒有權狀,但在法律上一樣有建物所有權人的名字以及相關該有的財產保障,所以法院在實務上認為該建築物的所有權雖然不能移轉,但仍發生事實上處分權移轉的效力,而使買受人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該建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

因此也不必太擔心,只是未保存登記貸款需要花一些方式與時間才能進行貸款。

未保存登記建物申辦貸款,只能透過民間貸款,可以很快地將房屋拿來貸款,最低利率只要1.5%起,且不限房屋屋齡、地區、個人信用條件等,只要您有房屋或土地即可貸款,彈性還款不綁約,最低可以只繳利息,有多的本金可以部份還本金,讓您達到短期融資週轉的金錢效益,也可以不必去申請建物保存登記。

其實是可以的!

有兩個方式您還是能夠將未保存的房屋來做貸款:

  1. 申請保存登記:只要將房屋合法化,後續就可以向銀行申請貸款了,但這方式通常時間會比較久,從測量到完成拿到權狀估計要1個月以上,還不論其他法律規範。
  2. 向民間申辦未保存登記建物貸款:在還沒辦理保存登記的情況下,只能向民間申辦貸款,通常利率會比銀行高約在1.5%~3%每個月的利息,雖然利率高了一些但如果對於短期週轉的您來說或許是一項快速便捷方式。

可能有幾種原因您的建物沒有保存登記:

  1. 當初在興建房屋前沒有申請建物第一次登記,有的算是違建,有的算是私人興建但並不是違建。
  2. 三合院、鐵皮屋等這類的老房屋常常會沒有申請建物保存登記。
  3. 日據時期的房屋到現在都沒有申請保存登記,但也不屬於違建。

一般來說只要有蓋房屋都會照正常建築法規流程走,完成後都一定會有建物所有權狀。

未保存登記建物不算是違建,大可不必太過於擔心!

反觀可能會擔心以下幾點:

  • 未保存登記建物若進行貸款被政府發現時會被拆除嗎?基本上我國法律上現階段房屋都有在使用的話,即便是違建也都不太被下令拆除。
  • 未保存登記建物可以買賣、過戶、繼承嗎?雖然未保存建物不符合建築法規而無法辦理登記,但在私法上,未保存房屋仍是受法律保障的財產權之一,所以法院在實務上認為該建築物的所有權雖然不能主動移轉,但仍發生事實上處分權移轉的效力,而使買受人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該建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參考法條:民法第758條民法第759條
  • 未保存登記建物應該如何作保存登記?:在下面將說明如何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建物未保存登記貸款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 土地所有權狀正本
  • 房屋稅籍證明(地方稅務機關可以申請此份資料,帶著土地權狀與身分證即可)
  • 個人證件資料(例如:身分證、健保卡)
  • 印鑑章、印鑑證明
未保存登記-房屋貸款 就是您房屋沒有經過保存登記,也就是沒有房屋權狀,保存登記建物通常都只有土地權狀, 土地上的房屋未到地政機關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 .

您可以至地方稅捐處申請稅籍證明,並提供以下資料:

納稅義務人:

  1. 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即還,通訊辦理請檢附影本,網路申辦限用納稅義務人本人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驗證)。
  2. 申請書(簽名或蓋章)。

代理人或辯護人:

  1. 代理人或辯護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即還,通訊辦理請檢附影本)。
  2. 納稅義務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3. 授權書正本。
  4. 申請書(簽名或蓋章)。

繼承人:

  1. 繼承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即還,通訊辦理請檢附影本)。
  2. 與被繼承人之關係證明文件影本。
  3. 申請書(簽名或蓋章)。

完成以上資料申請即可有"房屋稅籍證明"。

您必須分為兩個流程進行:

  1. 建物第一次測量
  2. 建物第一次登記

建物第一次測量準備資料:

  1. 曾於該建物設籍之戶籍謄本。
  2. 門牌編訂證明。
  3. 繳納房屋稅籍憑證或稅籍證明。
  4. 繳納水費費憑證。
  5. 繳納電費憑證。
  6. 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建物完工證明
    書。
  7. 地形圖、都市計畫現況圖、都市計
    畫禁建圖、航照圖或政府機關測
    繪地圖。
  8. 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

建物第一次測量流程:

  1. 填寫申請書:申請人向地政事務所索取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申請書,依規定格式填寫,連同其他應備文件,向地政事務所申辦。
  2. 申請收件及繳納規費:填寫申請書後向地政事務所收件,並同時繳納規費後領取繳費收據。如一棟建物跨越兩個以上不同地政事務所管轄者,應向該建物門牌所在地所屬之地政事務所申請之。地政事務所於收件時經審查准予測量者,應隨即排訂測量日期、時間及會同地點。
  3. 補正:如因申請書填寫錯誤,證明文件不足,應補繳書狀規費,或有其他應補正事項,經地政事務所通知,應依通知書補正事項及補正期限補正完竣,送交地政事務所繼續辦理。逾期未依補正事項補正完畢者,地政將予以駁回申請。
  4. 到場指界:申請人應依排訂日期、時間或委託他人(附具委託書)準時到場指界。於測量完竣,並認定無誤後,在建物測量成果圖上簽名或蓋章。申請人屆時不到場者視為放棄測量之主張,已繳測量費不予退還。
  5. 領取測量成果:於測量完竣後,由地政事務所發給建物測量成果圖影印本。

只要完成建物第一次測量就可以準備相關資料到地政司進行建物第一次登記囉!

建物第一次登記需準備的資料:

  1. 登記申請書。
  2.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3. 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使用執照、完工證明、稅籍證明、水電費證明、戶籍謄本、門牌編釘證明…)。
  4. 建物測量成果圖。
  5. 全體起造人分配協議書及其印鑑證明 ( 於區分所有建物申請登記時,如依其使用執照無法認定申請人之權利範圍及位置時檢附 ) 。
  6. 其他依法令規定應檢附之文件。

建物第一次登記所需要的時間

  • 處理期限:二天
  • 核定公告:四天(公告十五天)
  • 公告期滿登記:二天

以上就可以完成建物第一次登記的流程囉!

1. 提供充足的資料證明房產的價值和所有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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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確保您的財務狀況符合貸款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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